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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訓導組 - 行政公告 | 2016-03-21 | 點閱數: 644

說明: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105 年 2 月 1 日(105)兒美字第 001 號函辦理。
二、徵集對象: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。
三、參加作品類別:繪畫(寫意畫、寫生畫、水墨畫)貼畫、版畫、美術設計、集體創作。
四、送件日期:
(一)複選: 4 月 20 日(星期三)下班前,寄(送)達本縣梅北國小總務處溫舒鈞小姐收,郵寄信封上請註明第四十七
屆世界畫展參賽作品,逾期不予受理(郵戳為憑)。送件請繳交作品清冊紙本,並將電子檔郵寄梅北國小公務
信箱mbps@mail.cyc.edu.tw

(二)決選:民國 105 年 5 月下旬在臺北市。

五、注意事項
(一)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,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。
(二)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。
(三)參加決賽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,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,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。
(四)全國決賽獲佳作以上(含優選獎、特優獎)之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(畫冊
、光碟、網路、軟體::)發行,得獎人不得異議。